「可以不愛我,但別傷害我」別再使用捕獸夾了!!

我們人類的貪婪,濫用捕獸夾抓取野味,使得無辜的小動物被捕獸夾夾傷的事件頻傳。而你知道嗎,使用捕獸夾這樣的行為已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第14-1條,可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!!為了無辜的浪浪,也為了生態,別吃野味,別再使用捕獸夾了。

友人的台灣愛狗人協會上張貼著設法為受獸夾夾傷的狗兒的照片,實在讓人看了於心不忍。希望以同理心為小動物們想想吧。

(麻煩大夥幫忙宣傳,別再讓無辜的小動物受害了!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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